主考员上岗须知
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-06-09 14:28:32浏览次数:

 

主考员上岗须知
 
 
1.主考员必须由命题教师担任,若班级较多,则须由学院派具有高度责任感、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师或相关专业教师担任;每位主考员负责的考场不得超过5个。
2.主考员一般不得请研究生代替主考。如确有必要,须由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,且学院须对承担主考任务的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与教育。
3.命题教师应至少于考试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亲自到考试中心领取试卷,并对试卷管理的全过程负责。发现试卷错漏、印制不清或印数不够等情况时,应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并予以纠正。
4.主考员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,负责试卷的分发,并告知监考员考试结束后试卷的上交地点。
5.主考员考试期间必须在自己负责的考场巡视,不得同时担任监考员,不得远离考区。要用明确的方法告知监考员与自己联系的方法,以便有问题时能及时联系。
6.主考员在考场巡视时不得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,不得启发和诱导考生答题;考生就试卷印制不清或错漏之处提出询问时,应该公开答复。
7.主考员不得擅自提前开始考试,也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推迟结束考试。
8.考试结束后,主考员应负责及时收回试卷,并务必和监考员当面点清答卷份数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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