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在院党委和职能部门的领导下,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 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(二)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,倡导勤奋向上的学习风尚,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。在学生中大力开展校纪校规教育、安全防范教育、诚信教育和心理健康素质教育,增强他们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民主法制观念,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习任务。
(三)深入课堂、学生宿舍和其他学生活动场所,熟悉学生的基本情况,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,发现问题及时汇报,并根据实际情况 采取有效措施,及时处理。关心学生学习、生活、思想和身心健康,有效解决学生个体的思想问题和困惑。
(四)协助学院副书记做好学生的党建和团建工作。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、党支部开展工作,提高学生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能力。
(五)组织学生开展科技创新,校园文化活动,社会实践活动,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。
(六)认真做好贫困生的思想教育工作,做好勤工助学、国家助学贷款等方面工作,对贫困生提供有效的帮助。
(七)组织学生开展“争先创优”活动,做好学生的奖学金、“五四”表彰、文明宿舍、先进班级、学生操行评定等评奖评优工作。
(八)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工作,协助做好校、院学生违纪处理工作。
(九)做好新生的入学教育工作和军训工作,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。做好学生就业指导、就业咨询和毕业鉴定工作,协助做好就业推荐和派遣工作。
(十)经常与任课老师保持联系,支持、配合任课老师开展教书育人工作。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,及时反馈学生在校的各方面表现情况,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。
(十一)协助和支持班主任开展工作,做好班级建设和宿舍文明建设。
(十二)加强学习,树立爱岗敬业、团结协作、开拓创新、勇于奉献的精神,不断提高自身思想修养、业务素质和为学生服务的本领,增强处理新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。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调研。建立健全个人工作档案,做到每学期有计划、有落实、有总结。
(十三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