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属系职责范围
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13-11-15 20:25:39浏览次数:

(一)在学院领导下,组织教学、科研和师资培养等工作,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、政策和规定,全面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、科研任务。

(二)根据学院的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,制订本系教学、科研计划以及教研活动计划,经学院批准后,组织实施。

(三)制订和完善课程教学大纲、考试大纲。督促、检查教师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学。

(四)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,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、更新教学内容。坚持定期开展教学观摩、交流、评课等各类教研活动,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。

(五)开展教学检查和评估,定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历、教案,学生的作业、实验和实习报告、论文、试卷等进行全面检查,并做好分析与评价工作。

(六)积极开展科学研究,协助学院做好科研项目的申报、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
(七)根据学院师资培养规划要求,制订系师资培养计划,并对师资队伍的补充与调整提出建议,重点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提高工作,组织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。

(八)协助学院组织教学与科研人员的政治、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。参与对系教学与科研人员的任用、培训、奖惩等工作的讨论,并提出具体意见。

(九)负责系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。组织指导学习、实习和社会实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