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主持系教学、科研管理工作,贯彻执行学校和院的决定、决议,按照系职责范围,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(二)根据学院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主持制订系教学、科研、研究生培养、专业及学科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学术交流等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经批准后,组织实施。
(三)统一组织落实院和学校安排的教学、科研工作,协调系教学、科研的运行。
(四)负责教学、科研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,开展课程建设、学科建设及学位点建设,了解掌握科研项目中的重点、难点,指导并适当组织力量攻关。
(五)组织本系教师开展教学改革、科学研究、学术交流、技术推广、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工作。
(六)关心系全体人员的思想、生活、学习和工作,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主动性、积极性。
(七)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(八)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,主任不在校时,代行主任职责。